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中医医疗机构:
为规范中医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印发了《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处。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