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公共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文件精神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要求,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5年内未注册全科(助理)医师者不得从事全科医疗岗位。为在今后3年内完成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我局将对北京市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需求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统计范围:目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全科医疗岗位上工作且未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未取得中医全科医师技术职称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均需参加为期1年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如实填报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需求表格,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6日前报送至我局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局将据此来安排今后医改任务中各区县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数。
3、2012年及以后的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拟在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医疗工作,需参加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4、请各区县于2012年1月4日以区县为单位统一到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领取2011年第二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成绩可于2011年12月31日登陆“首都中医药实训网”查询。
附件:
1、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2、北京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需求表
3、北京市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需求名单
联系人:刘 娟 83970028 83970030(FAX)
吴佰琦 83970029
刘 刚 65250460
邮箱:lilysouth@126.com
地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市政府中环办公大楼B座606)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