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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在流感高峰期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防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1-18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医疗机构:

  目前我市处于流感高峰平台期,为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召开的流感防控及疫苗管理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现就做好流感中医药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流感防控中的作用。

  (一)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药流感预防饮服务。各区卫生计生委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据我局下发的流感中医药防治专家指导意见中的预防方剂或自定预防方剂泡制预防饮,为患者提供预防饮服务。

  (二)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预防饮服务。要泡制预防饮放置在医院门诊大厅服务台,提供给患者免费饮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可将流感预防处方提前调剂、代煎,在本机构及医联体协作医疗机构提供给患者选择使用。

  (三)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流感专台。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中医医疗机构应在流感季节设立流感专台,建立健全流感的诊疗服务流程,明确流感的分区就诊原则,规范开展流感中医药防治。

  (四)中医儿科诊疗中心设立24小时流感专台。6家中医特色儿科诊疗中心(见附表)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疗儿童流感中的特色优势,在流感高峰期提供24小时的儿科诊疗服务。

  (五)支持综合医院开设中医流感专台。3家综合医院(地坛医院、佑安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医科将开设中医流感专台,在流感高峰期为患者提供流感中医药防治服务。

  (六)推动开展中医医院“三进三送”服务。各区卫生计生委要组织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中医药专家组,对辖区内的机关、学校、工地进行巡诊,为群众送去中医药预防方、中医药健康教育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二、切实加强中医药防治流感知识宣传。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中医药防治流感的科普工作,采取组织专家编写“三字经”等科普短文的方式,使百姓听得懂、用得上,引导群众运用中医药知识自我调护。

  各单位要加大对防治流感服务措施的宣传,把医院、专家、团队、个性化的各种服务措施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电视、广播等多种平台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

  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开展中医药防治知识的宣传,对签约服务对象进行中医药防治流感的指导,使签约居民享受到科学、规范、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三、认真做好中医药防治流感的信息上报工作。

  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及时将本通知下发至区域内相关医疗机构,并以区域为单位,每周一上午10点前将上述工作的动态发送至我局邮箱。各中医机构要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报送2018-2019年冬季流行性感冒中医药防治情况的通知》按时上报中医药防治流感相关信息。

  联系人:医政处 林文慧

  电话:83970039

  邮箱:zyjyzc@bjtcm.gov.cn

  附件:1、设置流感专台的中医医疗机构名单

        2、设置儿科流感专台的中医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