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0-07-24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京中医科字〔2020〕1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意见》要求,切实发挥中医药文化助推首都文化中心建设的作用,我局于2019年正式发布《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域范围内的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工作,首批入选48个项目已开展调查。为持续推进调查工作,现将申报2020年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的对象范围:在第三次全国文物资源调查及非遗保护相关工作成果基础上,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资源和物质文化资源,共十大类)开展调查、梳理与研究。

  2020年拟资助项目主要是在2019年调查项目基础上的查漏补缺,进一步扩大调查覆盖面,具体申报目录见附件二。

  调查的时间范围:为避免与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地区所取得的中医药文化相关成果重复,被调查研究对象出现的时间界定在1978年以前。

  二、分类与分级

  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总体上分为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两大类,包括十个类别。

  北京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主要是指中医药人所创造的物质实体的文化资源,分为可移动物质文化资源(中医药古籍档案文献、可移动文物等)、不可移动物质文化资源(太医院与御药房、名医故居、药王庙、药师殿、医药店堂、名医医馆以及相关的纪念建筑、纪念地等)。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具体可分为五类:中医药堂馆类、中医药古迹类、名医故居类、中医药档案文献类、中医药器具类等。其中不可移动物质文化资源的分类还可参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分类方法(分为6大类59个小类,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

  北京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是指以医药学家为核心所形成的文化资源,包括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医药项目、名医名药的相关技艺、围绕名医的故事传说、口述史、流传民间的中医药相关民俗等。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具体可分为五类:中医药人物类、医疗技艺类、药物炮制技艺类、中医药生活方式类(宗教与医药、医药民俗、养生文化)、中医药教育及师承类等。

  中医药文化资源覆盖面广,涉及品类多,为有利于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后续转化利用,可将相关文化资源分为四个级别:保护级(濒临灭绝,急需保护)、传承级(濒临失传或有实用价值)、挖掘级(有学术研究价值)、利用级(有文化科普、资源转化价值)。属于保护级和传承级的项目将优先资助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北京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研究部门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科研机构,可作为专题项目申报的责任单位,负责承担调研的信誉保证,并由其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与审核。有相关工作基础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申请承担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调查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调研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申报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可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拟定条目申报,也可以根据申请人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专题。

  申报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必须按照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及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办公室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

  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

  承担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四、评审要求

  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办公室在项目申报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者不符合申报公告要求的,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同行专家对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主要针对项目"三有、七代表"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有:1.  有成果展示方案,2.  有三传(传人、传播、传承)模式,3.  有脉络图。

  七个代表:1.  代表人物,2.  代表事件,3.  代表文献,4.  代表文物,5.  代表文脉,6.  代表方法,7.  代表素养标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向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达《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专题立项通知书》,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五、材料报送

  申报者需填写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寄送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电子版统一发至bjzyywhdy@163.com。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8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办公室:

  项目咨询电话: 53912391 (段老师)

  83970030 (江老师)

  纸质版申报书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李盈澈收 (电话:83970016)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一、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条目(2020)

  附件三、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四、2019年度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