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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课题及下拨经费的通知

日期: 2020-09-10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京中医科字〔2020〕155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课题予以公布,并将资助经费下拨给你们,同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尽快组织本单位立项项目的负责人,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后,填写《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课题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并根据任务书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22年9月。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项项目(附件5)任务书填报工作已另行通知,此次不需填报。

  任务书应于2020年9月18日前通过北京中医药科教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经网上审核同意后打印纸质版一式四份并盖章后,于9月25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北京中联中医药项目管理与评价中心。

  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阶段考核,指导和协助课题组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研究目标的顺利完成。

  同时,协调财务部门落实匹配经费或自筹经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使用的要求,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报送我局。

  三、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课题的学术指导,保证课题完成的质量,提升课题组成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四、各单位伦理委员会在临床试验类课题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保障课题研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涉及人的(包括利用可辨认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生物医学类研究项目,申报任务书前应经由本单位伦理委员会盖章,本单位未成立伦理委员会的可以委托外单位伦理委员会或北京市中医药研究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

  五、区域示范项目经费将于2021年提前下达市对区转移支付经费中安排,请各区在收到我局经费下达通知后,及时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保障本区立项单位经费使用。

  六、联系方式:

  北京中联中医药项目管理与评价中心:

  陶有青、岳虹58650017    顾晓静58650015

  北京市中医药研究伦理委员会:关梓桐 58650089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刘楠83970053  王会玲83560715

  技术支持:罗益冬15999670653

  附件:

  1.2020年度北京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一般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2.2020年度北京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青年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3.2020年度北京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区域示范项目立项名单

  4.2020年度北京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基层服务模式研究专项立项名单

  5.2020年度北京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项立项名单

  6.北京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课题计划任务书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