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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地区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1-04-02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0〕3号)要求,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1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学分证书的申领和规范管理,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通过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jjb.cacm.org.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一)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登录管理系统上传开班通知及培训日程安排表,申请电子版学分证书编号。确有需要可申领纸质版学分证书。

  (二)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员信息登记表》)及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未按要求上传项目执行情况者,项目负责人暂停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三)《学员信息登记表》上传至管理系统后,将同步生成电子版学分证书,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注册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

  三、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将对北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上报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抽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审定指标之一。

  四、项目主办单位可按照申报内容及学时数,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培训,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填写《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线上培训申请表》(附件6),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五、本年度公布项目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六、此通知同时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bjtcm.gov.cn)上发布。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联系。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跃  

  联系电话:6403679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希勇   周艳杰

  联系电话:010-84130490(传真)

  电子邮箱:xhscjj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

  1.北京地区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备案项目

  2.北京地区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年度项目

  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

  5.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6.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线上培训申请表

  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