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事业的标准化发展水平,发挥标准在推动“回归”、促进“扭转”、加速“破题”、加快“拓展”和重新“架构”五篇文章中的引领作用,我局拟开展2023年北京市中医药全行业标准化入库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本次征集入库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
(一)重点项目
涉及中医药重要基础理论、重大疾病及优势病种诊疗、中药重点产品等内容,针对首都中医药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在国内已有较好的应用基础,可产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项目。
(二)一般项目
涉及中医药临床诊疗、学术经验传承、理论研究、中医药管理服务与产业发展等内容,在一定区域或团体内有较好的应用基础,可产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项目。
二、征集对象
1.北京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2.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中医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卫生机构。
3.北京中医药行业各相关学、协会。
4.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医药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由中方控股。
三、征集要求
(一)数量要求
为保证入库项目质量,本次征集实施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央属、市属三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机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
2.区属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3.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其它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医学院校等,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4.北京中医药行业各相关学、协会,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非重点项目)。
5.企业及其他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非重点项目)。
(二)内容要求
1.研究内容应符合本通知的征集范围;
2.要体现北京中医药技术、管理及服务的水平和特点,注重发挥中医药科技创新的优势;
3.应具有明确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能解决中医药行业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或者应用中医药思维、技术解决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
4.符合市场需求,有确切的推广和应用前景,具有显著的技术创新性、行业竞争力和商业可行性;
5.需明确任务目标、考核指标、产出标准的类型、实施周期、推广应用前景等内容。
(三)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中医药或标准化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在行业中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2.项目组成员应当具备代表性与项目相关性,广泛吸收临床、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
(四)不得申报的情况
1.已立项项目。
已获得各级各类立项或已申报各类标准的项目,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2.重复申报。
项目组成员对同一项目以及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其他情况。
已退休或作为申报单位返聘人员、客座教授、在读学生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各级行政单位的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计划在2023年内出国或离岗半年及以上的,不得担任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将作为今后入库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1.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按照本通知及《2023年北京市中医药全行业标准化入库项目征集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填写《入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申报书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普通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单位汇总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审核盖章后,填写《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连同纸质申报书统一报送至项目组,不受理个人报送。
同时,各申报单位需将申报书WORD版及签章后扫描的PDF版,以“单位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tcm_bzzj@163.com邮箱(因邮件较多,请务必以该格式命名邮件,否则不予收取)。
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的报送时间自2023年10月7日至11月7日。逾期不报送者,视为主动放弃。
3.形式审查
项目组在收到材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我局。
4.评审入库
我局将择期组织专家评审会,听取申报项目负责人汇报并择优入库。(会议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项目组(北京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陈萌 010-58811409 郑鹰 010-58811488
地址: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联系人:刘楠 010-83970053
附件:1.2023年北京市中医药全行业标准化入库项目征集工作方案
2.入库项目申报书
3.入库项目汇总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