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申请单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2023—2025 年各类中医法定报表(共计11张)报送的历史数据的整理、清洗和入库等工作,提高各类中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二)完成历年报表表样对照、字段统一、口径对齐,解决年度表样变更问题。
(三)实现历史数据在统计监测工作中按年度、按机构、按报表展示与导出。
(四)确保整理、清洗后的数据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项目方案。
(三)申请单位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区域卫生信息化产品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能提供在中国境内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具备良好的技术能力和业务能力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熟悉卫生统计及与中医类统计数据相关的报表,能够更好地保障此项目的顺利开展。
(五)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为了保证项目服务质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开发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等,并且明确相关职责。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果需要更换,则必须经委托单位同意。
(六)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七)申请单位应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八)本次征集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申报。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截至2026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65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
(二)提交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PDF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不能有缺漏)。将光盘1张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923房间),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三)组织评审:项目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10-55532899。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