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第四届京交会
中医药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京交会”)将于2016年5月28日—6月1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此届京交会将以:传承、服务、创新为主题,服务客商为本,促进洽谈为核心,突出重点行业,统筹“展、论、洽”,着力提升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
本届京交会设有特装展示区和标装展示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负责中医药版块的特装展示区及相关会议、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特装展示区的招展、布展和其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单位
凡具备合法资质,有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与服务贸易基础,较明确的服务贸易发展目标和意愿,能够提供有特色中医药服务贸易产品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或其它行业有一定实力,有参与中医药服务贸易意愿的单位均可报名参会。
二、参展内容
特装展示区将对参展项目进行分类,从以下八个主题进行集中展示,统一制作。
1.中医药与“一带一路”:
以“一带一路”为契机,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以国家的“一带一路”倡议做重点,展示在沿线国家开展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及成果。
2.中医药京津冀一体化:
打破分城市的架构,盘活京津冀中医药资源,反映三地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特别是中医药走出去,开展国际交流的成果等。
3.中医药科研、教育、医疗成果:
反映中国科学家在中医药科研、教学、医疗领域取得的成果,通过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的介绍,促进国际交流与发展。
4.中医文化项目:
通过以中医药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传播活动, 包括广播、电影、电视、网络媒体、动漫、文化出版、教材、期刊杂志、图书馆、博物馆服务等,推荐介绍中医药,促成服务贸易项目。
5.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贸易基地:
北京市中医药文化旅游基地、健康旅游线路;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及项目介绍;中医药健康服务包推荐等。
6.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中医药在海外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7.侨商及民族医药中医药服务贸易
海外侨商参与中医药服务贸易国内外投资项目;医疗保险项目;民族医药项目等。
8.中医药互联网+
中医药服务O2O模式;在线咨询、问诊;传统中医馆互联网化;中药企业互联网+等。
三、参展要求
1. 材料要求(中英文)
参展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以上一个或几个主题,以贸易项目形式表现,填写“第四届京交会中医药板块特装展示区展示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资料技术要求(见附件3)。
2. 项目确定
报名截止后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所报内容进行遴选,确定参展项目,并召开专门会议,指导入选单位的参展工作。
3. 参展费用
根据京交会组委会提供的统一标准,参展单位需缴纳参展及注册费用,标准待定。
四、参会要求
第四届京交会举行期间,中医药版块还将围绕参展主题,分别举办(暂定):
1.中医药服务贸易主题日暨海外华侨华人中医药大会
2.中医药科技创新论坛
3.海外中医药发展论坛
4.中医药名医名师讲坛
参展单位如有意向参加其中某推介会,请填写“第四届京交会中医药板块推介会申请表”(见附件4)。
五、报名与材料提交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参展组织工作,成立由主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和专职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认真研究、制定参展项目和内容,及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报送我局,并随后递交加盖公章的原件(一并提交附件2、3、4)。电子版从北京中医药信息网(http://www.bjtcm.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
联系人:高亮
联系电话:010-83970037转0040, 13910525620
传真:010-83560710
电子邮箱 zyjjlzx@163.com
附件1:申报单位报名表
附件2:特装展示区展示项目申请表
附件3:参展资料技术要求
附件4:参加会议申请表
附件5: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及中医药服务版块简介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