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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12-07-06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50号),把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年工作(以下简称“文化年”)作为推进首都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整体提升中医药文化建设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践行“北京精神”、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紧紧围绕“推进文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市民健康”这一主题,按照“文化普及活动平台化、平台建设项目化、项目实施品牌化、品牌推进常态化”的要求,抓落实、广覆盖、求实效,着力健全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健康服务统筹机制,着力完善政府多部门共同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的联动机制,着力形成打造首都中医药文化建设品牌项目的工作机制,增强首都中医药文化的软实力和影响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的科学发展,为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健康北京”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年活动,准确把握中医药文化建设的自身规律,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实质,形成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把中医药文化纳入到社会大文化当中,渗透到医院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等文化建设当中,融入到社会生活、休闲、旅游当中。优化配置各种社会资源,建立起中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弘扬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的中医药文化建设队伍,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时代特征、首都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发挥文化教育引导功能,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中医药、选择中医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需求。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群众满意的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让中医药服务更好地惠及千家万户。

  (三)工作任务

  1、中医药文化平台建设任务。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生活化示范社区(乡镇)”,一个“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文化校园传播平台;在中医药企业中开展以“传统文化、服务文化、质量文化、诚信文化”为主题的文化年建设活动,推出一批文化建设成绩突出的中医药企业;打造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机构文化建设巡礼活动,整体展示医院(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成果;打造一个集网络、电视、报纸、图书为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2、中医药文化品牌项目建设任务。依托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在区县开展“牵手健康”中医药文化宣传周(节)活动,形成16个区县各具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品牌活动;在每所公立中医医院开设统一模式“中医药健康文化讲堂”,举办全市范围的“中医药人员人文素质竞赛”,设立“中医药文化传播金话筒”奖,培养优秀中医药科普人才;在中、高等中医院校(研究生院)开展中医药文化创意作品比赛并辐射到其他大中院校,在中小学中开展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播师资培训,打造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整体宣传一批代表传承人。

  3、中医药文化工作机制建设任务。建立文化年活动项目化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创新项目评比活动,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典型宣传和推广力度;建立考评和激励支持机制,从预算专项经费中安排适当数额的经费作为奖励经费,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建立新闻定期发布机制,形成统一的媒体宣传平台。

  (四)工作要求

  ——突出主题。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围绕弘扬文化,传播知识,促进健康主题,有效整合文化资源,将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社会大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活动,开辟更为广阔的中医药服务新天地。

  ——整体推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体联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于培育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形成本地本部门的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特色品牌。

  ——服务群众。要围绕群众对中医药文化需求设计各种形式的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独特优势,扩大中医药节目、栏目的覆盖面。要加强中医药网站建设,丰富中医药文化内容,充分运用宣传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和手机短信等传播中医药文化信息。

  ——务求实效。要把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技北京、人文北京、绿色北京”和“健康北京”、“文化之都”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中医药文化渗透到街道以及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机构之中,渗入到市民的生活中,提升中医药文化的引导力和创造力。

  二、重点工作项目

  (一)在区县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品牌活动

  1、开展区县中医药文化宣传周(节)活动。总结北京中医药文化宣传周暨地坛中医药文化节的工作经验,统筹谋划基层中医药文化宣传的工作方案,在本年度宣传周活动中启动以“牵手健康”为主题的“北京中医中药文化区县行”活动,整体推进全市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16区县结合本辖区特点和功能区划分,分别举办“中医药文化节”,调动辖区内各类中医药资源广泛参与,从组织设置、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综合考虑,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推进。

  2、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生活化示范社区(乡镇)”建设活动。继续在各区县开展中医药“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活动。以“中医药进社区”为载体,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生活化示范社区(乡镇)”,按照“有一支队伍、有一个园地、有一个品牌活动、有一套机制、有一个效果评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建立一支社区中医药文化宣传员、社区中医药志愿者和社区中医药文化巡讲团共同组成的社区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建立完善中医药文化宣传栏、中医药文化社区走廊,有条件的建设中医药文化街区、中医药文化市民学校、中医药文化广场等传播阵地,结合社区实际开展诸如“中医药社区健康之星评选”、“中医药健身功法展演”等品牌活动,把已经实践的、基层群众认可的、务实惯用的经验和做法长效化,建立基层中医药文化普及的长效机制。

  3、继续推进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在2011年首批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成功建立的基础上,加大对基地建设成绩的总结和推广,加强与旅游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2012年再通过择优遴选,确立一批基地建设单位,同时启动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工程,着重在激励督导检查上下功夫,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引导基地发挥好文化传播和旅游休闲双重作用。

  (二)在中医医疗机构中开展中医药文化品牌活动

  1、开设中医药健康文化讲堂。充分发挥本市中医药机构(科研、教学、医疗等)在中医药文化传播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设计有序、内容完善、突出实效”的要求,整合科普资源,优化课程设置,规范工作运行,扩大互动,搭建中医药健康文化服务平台。本市区县级以上中医药机构均应结合本区域居民的中医药文化服务需求和本单位的实际,以“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理念”为核心,以周( 旬或月)为周期,举办“中医药健康文化大讲堂”,按照“365”统一模式,即“我讲你听、我做你看、我教你学”三种方式、“养生指数、操法动作、文化故事、预防忠告、重要常识、药膳小方”等六项发布和“季节养生、慢病防控、人群保健、中医文化、绿色中医”五个版块,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讲堂活动,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实现机构有讲堂、网络有视频、电视有播放、报纸有栏目,建立起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新态势。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合理规划设计中医药文化讲堂的内容、时间、人员,并将相关方案上报后,统一向社会发布启动中医药文化健康讲堂。

  2、开展中医药人员人文素质竞赛。中医药人员的人文素质的提升是开展好中医药文化传播的重要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中医药人员人文素质竞赛活动,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人文精神,营造人文氛围,提高人文修养的重要手段,本市各级各类机构中的中医药人员均可报名参赛。组织专家制订本届竞赛的工作方案,确定活动主题,比赛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医药学文化“诗书画”创作、“文史哲”素养和国内外文化传播能力,设立“中医药文化传播金话筒”奖,优胜者将作为紧缺人才纳入我市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在网络媒体开设中医药人文知识讲堂,举办中医药人文知识巡讲活动。举办国子监国学大讲堂—中医药文化论坛。

  3、开展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巡礼活动。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为指导,结合巩固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和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着力强化中医医院的核心价值、行为规范和环境形象三大关键环节,以本市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主体开展医院(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巡礼活动,制定巡礼活动方案,活动的内容包括中医医院文化建设长廊展示、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摄影比赛、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绘画竞赛和医院院歌、院训创作比赛等部分。

  (三)在企业和学校中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活动

  1、开展优秀中医药企业文化展示活动。中医药企业文化建设是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医药企业中开展以“传统文化、服务文化、质量文化、诚信文化”为主题的文化年建设活动,组织本市中医药知名企业和部分外省市的中医药企业,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企业活动,激发企业中医药文化的生机与活力,组织企业的中医药文化建设成就展示,向社会广泛宣传企业的中医药文化。

  2、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传统文化传播活动。在目前各区县中小学中开展的“中医药校本课程班”、“中医药兴趣班”、“国医启蒙班”、“中药种植园地”等多种形式的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基础上,积极倡导中医药文化传统理念的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渐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承的范围。充分利用首都中医药院校和医疗机构的优质资源,跨学科合作、搭建平台、创新模式,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与日常教学相融合的课题研究,开展中医药传统文化普及师资培训工作。在中、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中药文化创意作品比赛并辐射到其他大中院校。

  3、推进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充分利用首都丰富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相关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展示宣传工作;开展传统医药优秀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工作;探索建立首都传统医药传承示范基地,集中展示传统医药项目,建立项目传承长效机制,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设立由市中医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教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委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设立文化年建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活动的协调组织、督导评估。各区县卫生局、各中医医院要把推进文化年活动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细则,指派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实施。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涉及卫生、文化、新闻宣传、教育等多个部门,各区县卫生局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统筹规划,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文化资源,形成推进中医药文化年建设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 总结提高。中医药文化建设年活动办公室通过听取汇报、交流研讨、专题调研、编发活动简报的形式,及时了解文化建设年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建立活动年建设台账,把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联系和沟通,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文化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区县卫生局、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于7月12日之前将此项工作主管领导、负责部门及联系人等信息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局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区县卫生局于7月26日之前将本区县贯彻中医药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局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于7月26日之前将本单位中医药文化健康讲堂方案、中医药文化建设巡礼活动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于7月26日之前将本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巡礼活动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信息回执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 系 人:孟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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