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卫生单位,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4年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现将《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区县属卫生机构。
北京市卫生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