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科字[2010]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加快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群体在把握中医药文化建设以及科学普及发展方向、制定规划和学术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中医药文化建设科普宣传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组建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库。为了做好首批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职责任务
1、为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建言献策。
2、协助制定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科普工作规划,策划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活动。
3、提供中医药学术咨询,评审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普项目。
4、编写中医药文化科普读物,承担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
二、推荐范围
1、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三级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等机构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学科领域专家中推荐。
2、北京中医药学会、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北京针灸学会等学会专家中推荐。
三、推荐人数
1、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2名。
2、每个学会可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并可特邀推荐资深媒体从业人员数人。
四、推荐条件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热爱中医药文化科普事业,愿意为此作出贡献。
2. 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在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出版、科普管理、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普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3. 近5年来出版有中医药科普书籍1册,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科普文章5篇以上。
4.高级职称、从事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3年以上,近3年内开展科普讲座10场以上。
5、年龄原则在65周岁以下(著名专家可放宽在7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五、推荐程序
1、各单位组织遴选,对符合推荐条件确定上报的专家,填写《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推荐表》(附件),并由单位同意盖章后报我局。
2、我局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名单,并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推荐表于2010年8月6日前报送我局科教处。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xx@bjhb.gov.cn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张欣霞 83970015(FAX)
附件: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