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国际交流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调动各中医药机构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函〔2011〕134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不大于1名,并于2011年8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我局科教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孟娟;联系电话:83970027;联系邮箱:mengjuan106@126.com;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