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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3-02-05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2〕171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一批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3〕12号),我市共有10名老专家入选,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孔光一、田德禄、吕仁和、危北海、李佩文、张炳厚、金世元、周德安、晁恩祥、高忠英。

    二、推荐名额

    按照每名导师招收一名博士后的要求,此次北京市共推荐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10名。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2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时间截止点下同);

2.申请者专业应与我市传承博士后导师专业方向相同或者相近,并且连续从事临床(实践)专业工作5年或累计8年以上者;

3.热爱本职工作,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员,不得申报传承博士后人选。

    四、推荐程序

1. 申请者根据传承博士后导师名单与专业方向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与拟合作传承博士后导师审核同意,填报《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人员申报表》(附件1),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上报我局科教处,并同时发电子版至jiangnan00@gmail.com

2. 我局将对上报人员进行选拔考试。

3. 优秀者确定为推荐人选,并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传承博士后人员申报表的电子版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 《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人员申报表》

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3年1月25日

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江南

联系电话:010-83970029

电子邮箱:jiangnan0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