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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期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研修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3-08-13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50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北京地区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我局决定开展第一期北京市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在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

    2.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具有良好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中医理论功底扎实,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疗效较好;

    4.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中医临床相关的较高学术水平的本学科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或主持过市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课题;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负责人、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负责人、北京中青年名中医获得者等优先考虑。

    二、申请名额及申请途径

    1.申请名额: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每单位申请名额为2名;二级中医医疗机构每单位申请名额为1名;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每单位申请名额为1名。

    2.申请途径:三级医疗机构和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初审后直接报送我局科教处;二级中医医疗机构通过区县卫生局初审后,报送我局科教处。

    三、选拔程序与方法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北京市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工作方案》,填写《北京市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表》,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科教处。

    2.我局对申请人的《北京市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集中选拔后择优录取,并公布研修对象名单。

    四、其它

    申请人填写《北京市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从北京中医药信息网站http://zyj.beijing.gov.cn下载)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8261700前报送我局科教处,电子版发至zyjkjc@126.com

    地 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B606室(100053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联系人: 蔡海燕 王会玲

    联系电话:83970030 83970016

    附件:1.北京市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表

          2.北京市复合型中医药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工作方案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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