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首都妇幼健康领域中医名医学术经验推广,将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与市中医管理局共同开展北京市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落户工程。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同意对“李玛建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等35个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下拨2022年度建设经费(见附件1)。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立项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北京市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经建设单位审核盖章、工作室专家签字、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至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附件:1.北京市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立项建设名单及年度下拨经费明细表
2.北京市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