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ZK-2025-000392
公开责任部门:
信息名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文 号: 京中医药医政字 〔2025〕 8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10
内容概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京中医药医政字〔2025〕82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你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开设执业地点的请示》(京中东外〔2024〕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核,经研究,同意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办公一区125房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医务室)新增为你院执业地点。
特此批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