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ZK-2025-000396
公开责任部门:
信息名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密云博众中医医院增加血液透析设备数量的批复
文 号: 京中医药医政字 〔2025〕 87号
信息有效性:
生成日期: 2025-07-11
发布日期: 2025-07-11
内容概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密云博众中医医院增加血液透析设备数量的批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密云博众中医医院增加血液透析设备数量的批复
京中医药医政字〔2025〕87号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北京密云博众中医医院增加血液透析设备验收的请示》(密卫文〔2025〕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5号)《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11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我局委托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血液透析质控管理中心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对北京密云博众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室及有关执业人员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进行现场考核。经审核研究,我局同意北京密云博众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室增加18台血液透析机,2台血液透析过滤机。血液透析机数量由现有的8台增加至26台,血液透析过滤机由现有的2台增加至4台。
请你委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执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加强对该院血液透析质量监管,确保其配备充足护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制度,加强演练,保障医疗安全。
特此批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