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ZK-2025-000615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加注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互联网医院”的批复
文 号: 京中医药医政字 〔2025〕 9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08-14
发布日期: 2025-08-14
内容概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加注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互联网医院”的批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加注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互联网医院”的批复
京中医药医政字〔2025〕92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你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关于增加“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北京市互联网医院许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经组织专家对你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为你院符合互联网医院的的相关规定,同意你院加注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互联网医院”。
请你院依法开展互联网医院相关诊疗活动,加强对相关科室、医师的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同时,针对互联网医院开展过程出现的问题,加强应对,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真正为患者带来便利、为医院降低风险。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