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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ZK-2025-00073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文       号: 京中医药医政字 〔2025〕 124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10-11

发布日期: 2025-10-13

内容概述: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批复

日期: 2025-10-13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京中医药医政字〔2025〕124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你院《关于增址“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第二中医门诊部”地址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因“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第二中医门诊部”与你院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其地址由“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7号”迁至“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院1号楼”,未增设新医疗机构,不增加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不涉及违反《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我局经组织专家现场审核并研究,同意新增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院1号楼为你院执业地点,注销原执业地点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7号。

特此批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