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本市中医药资源配置,拟定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定中药产业促进政策。
3.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的开发、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
4.负责本市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执行中医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5.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6.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8.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本级)、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北京市卫生局临床药学研究所。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110.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75.1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3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8.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3108.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05%;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67.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5%。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3.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38%;项目支出1123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22.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47.35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7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40.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84.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39%;农林水支出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其他支出51.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440.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62.82万元,下降26.9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440.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62.82万元,下降26.97%。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精神,压缩相关培训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75.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0.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75.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2284.7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420.42万元,增长38.59%。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76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1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减少行政运行经费,节约了会议费等支出。
“中医药”2017年度决算11517.1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442.55万元,增长42.63%,主要原因: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意见》,加强中医药学术传承,深化中医药医疗改革,年中追加了相关项目资金。
4.“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其中:
“林业”2017年度决算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北京世园会本草园”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经费。
5.“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51.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1.88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51.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14.9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4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46万元减少40.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9.55万元减少36.1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压缩了出国(境)项目任务和出国人数;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第二十一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参加2017京澳合作伙伴行动及第22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中医药作为重要的展示项目参加了交流,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1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4.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51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西班牙欧洲中医药促进中心、日本亚洲医疗中心、香港东华医院、海外中医药华人代表团、河南大学等国内外单位进行中医药交流及洽谈,以及中医药行业管理等接待工作。公务接待22批次,公务接待39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7.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减少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7.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减少3.6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要求,直属单位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2016年年底上缴公车1辆,因此本年未发生相关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7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新增租赁新能源机要通信车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3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911.43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3辆,285.6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22.5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8个,占部门年初预算批复项目总数的50%,涉及金额6222.7万元。其中:共5个项目采用普通程序进行评价,“北京地坛中医药健康文化节”项目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优秀”,其余4个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共13个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评价,项目绩效平均得分91.75分。
二、 北京地坛中医药健康文化节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影响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由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和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联合主办“北京地坛中医药健康文化节”活动,旨在提升宣传普及中医药科学文化知识力度,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受众群体,打造中医药科普活动的特色品牌。该项目采取政府购买策划及活动组织服务模式实施,通过中医药特色示范展示、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展示、中医运动健康课堂、系列养生讲座、运动养生论坛、文化节调查问卷等内容,使百姓对中医药文化看得到、用得着、有体验、有实效,从而达到惠及百姓、提升中医药文化素养水平、促进全民健康的目标,该项目已成为北京市民了解中医药知识的权威平台和途径。
(二)评价结论
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文化节活动进行绩效评价,全面、客观、科学反映项目的工作成效。经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项目综合得分91.9分,其中: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7.3分,项目绩效49.6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应依据项目实际实施方案合理编制,尽可能细化。
2.作为传统项目,项目内容、规模、预期效果还可进一步完善。
3.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该项目满意度调查缺乏统一规划,样本量少,网上统计不准确。
(四)建议
1.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合理编制预算,合理增加投入。
2.项目单位应进行深入调研,根据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社会需求完善项目方案。
3.认真研究满意度指标的实现方式,充分反映受益群体的意见,把项目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