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90号)批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内设处室4个。

  2.单位性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行政单位)、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北京市卫生局临床药学研究所(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3.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本市中医药资源配置,拟定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定中药产业促进政策。

  (3)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的开发、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

  (4)负责本市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执行中医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5)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6)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8)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9)开展药学研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31人,实有人数25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5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总计23112.3万元,比上年增加2002.11万元,增长9.4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86.2万元,比上年增加2711.04万元,增长13.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52.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5.81%;事业收入1294.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86%;其他收入1839.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96.21万元,比上年减少143.87万元,下降0.89%,其中:基本支出2539.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88%;项目支出13456.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1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9701.61万元,比上年增加1988.18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本级年中追加2019年世园会本草园项目建设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8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5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95%;农林水支出2996.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580.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2.89万元,下降3.79%。其中:

  “培训支出”2018年度决算580.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2.89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文件精神,节约了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76.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8万元,下降2.27%。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11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度决算75.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按实有在职人员情况缴纳职业年金,当年在职人员减少,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985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31.62万元,下降8.64%。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2018年度决算812.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53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文件精神,节约行政运行经费。

  “中医药”2018年度决算9042.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24.09万元,下降9.27%。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支出结转使用。

  4.“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2996.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86.52万元,下降24.77%。其中:

  “林业”2018年度决算2996.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86.52万元,下降24.77%。主要原因:世园会本草园建设项目尾款,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19年支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71.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9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2.46万元减少43.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3.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9.55万元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适当核减当年出国任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英国参加健康城市建设与全民统一健康覆盖培训任务,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51万元减少4.41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海外华人华侨中医药大会筹备工作接待餐费。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4万元减少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4万元减少2.68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勤俭节约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9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9.9万元,比上年增加6.11万元,增加原因:落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精神,宣传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5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0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9.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54.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46.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012.96万元,其中:汽车11辆,239.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22.5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12.89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43%,涉及金额6122.03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4214.02万元,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均为“良好”级别;简易程序评价项目7个,涉及金额1908.01万元,3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级别,4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级别。

  二、 科技推进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科技推进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中医药市级科研课题和科技管理评价体系项目。

  其中:“中医药市级科研课题”项目主要是挖掘梳理北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重点和共性问题,解决燕京医学传承、医改、分级诊疗等热点问题和中医药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展示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优势。重点支持具有原始创新的、能够凸显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培育性项目和安全有效、受益面广的中医药实用技术、方法、方药、方案、设备的研究项目,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科技管理评价体系”主要是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新项目申报指南的论证发布、立项评审、执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成果评价等。

  (二)评价结论

  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全面、客观、科学反映项目的工作成效。经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科技推进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经费项目综合得分84.96分,其中:项目决策12.20分,项目管理26.06分,项目绩效46.7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不准确,如质量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测算不准。

  2.管理制度不完善。委托项目管理制度尚待完善,在制度上缺乏对项目检查、督办和协调工作要求的规定。

  3.满意度调查对象范围比较窄。

  (四)建议

  1.对项目绩效指标的制定进行培训。对项目的绩效指标测算、设计要进行指导和培训,使之合理、科学、系统、操作性强。

  2.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委托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委托业务财务管理。

  3.对项目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引起重视,使项目的资金投入收获更大的成果,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