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是负责本市中医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处室4个,分别为医政(基层)处、科教处、规划财务处、办公室;下属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北京市临床药学研究所。
2.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本市中医药资源配置,拟定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定中药产业促进政策。
(3)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的开发、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
(4)负责本市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执行中医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5)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工作。
(6)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8)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9)开展药学研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30人,实有人数26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4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725.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863.74万元,下降50.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03.87万元,比上年减少6986.95万元,下降36.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7.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2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988.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5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8.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89.76万元,比上年减少13416.54万元,下降54.75%,其中:基本支出2753.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83%;项目支出8336.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87.06万元,比上年减少12163.69万元,下降54.91%。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单位承担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百草园”建设项目,当年已完成,本年无预算安排;二是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2019年减少;三是核减因新冠疫情而不能开展的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86.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7%;卫生健康支出9245.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486.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23万元,下降8.6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486.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23万元,下降8.67%。主要原因: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线下培训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75.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95万元,下降3.7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75.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95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化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9245.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52.63万元,下降9.34%。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2020年度决算932.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09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根据有关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及追加人员抚恤金支出。
“公共卫生”2020年度决算224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中医药”2020年度决算8089.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42.72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核减因新冠疫情而不能开展的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11.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1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9.99万元减少45.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8.2万元减少38.2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05万元减少4.0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新冠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4.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74万元减少3.62万元。其中,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4.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74万元减少3.6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公务出行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6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0.7万元,比上年减少5.8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新冠疫情各项防控措施,会议、培训、差旅支出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1.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6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1台,239.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464.4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2.79%,涉及金额8454.07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95万元,评价得分88.18分。单位自评项目26个,涉及金额8259.0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2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4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