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心2020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我市中医药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事务性工作;收集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中医药方面的学术信息,开展有关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中医药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主办或承办有关国际会议和展览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09.55万元,比上年减少166.09万元,下降28.8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4.67万元,比上年减少169.57万元,下降29.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5.57万元,比上年减少144.61万元,下降26.28%,其中:基本支出87.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59%;项目支出318.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4.64万元,比上年减少70.80万元,下降14.89%。主要原因:核减受新冠疫情影响而不能开展的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6%;卫生健康支出3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2.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3万元,下降39.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2.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3万元,下降39.41%。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化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3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34万元,下降3.01%。其中:
“中医药”2020年度决算3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34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核减受新冠疫情影响而不能开展的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7.4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44万元减少10.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4万元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4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新冠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年无此项经费预算,也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万元;本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