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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落实国家中医药对外交流政策、法规,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的政策研究;落实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相关政策和规划。

2.搭建中医药医疗、文化、生态、科技、经济五种资源转化平台。

3.负责促进境内外各级政府、民间团体、学术组织之间的联络,推动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拓展中医药国际贸易渠道。

4.承担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评价、转化、应用及推广,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5.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制定的相关组织工作。

6.配合本市“两区”“三平台”建设,办好相关中医药配套活动。

7.收集分析国内外中医药相关信息。

8.承担本市中医药对外宣传、对外联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中医药局机关及中心涉外活动申报与管理工作。

9.承办市中医药局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对外交流部、技术合作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单位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7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886.7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894.12万元减少7.34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较2024年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84.1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2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0.0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57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57万元。

图片3.png

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886.7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894.12万元减少7.34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结转项目减少,支出资金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82.3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1.84%,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预算270.66万元增加11.71万元,增长4.32%。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03.96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623.45万元减少19.49万元,下降3.13%。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片4.png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4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单位1个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84万元,与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8.80万元,与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04万元,与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1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申报范围。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填报范围。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3.81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