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中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及时进行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本市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结合我局实际,在市中医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财务预算决算、决策内容意见征集等重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倾听民众意见。加强决策公开。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我局主动向北京中医药学会、北京针灸学会、北京中医协会、北京中医药养生保健协会及北京当地知名中医企业、民非组织等问计求策,争取能代表多方利益。全年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已按时办结。另外,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局领导信息、首页综合值守电话、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地址等内容持续进行了更新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6.0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中医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以及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得到了较大提升,但在以下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力度还需要加强。二是网站上关于政策咨询等互动功能的便捷性还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市中医局主要在以下方面持续进行了整改:一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完善各项互动功能,及时回复有关政策咨询的问题,为解决人民群众有关中医药的急难盼愁问题、推动健康北京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总金额为零,实际收取的金额为零。
市中医管理局网站网址为:https://zy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