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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0077/ZK-2020-000027

公开责任部门:

信息名称: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05-17

发布日期: 2019-05-31

内容概述: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为配合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更好突出中医药特色,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在全市启动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现将《北京市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5-31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

  为配合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更好突出中医药特色,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在全市启动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现将《北京市中医药“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控制费用”三联动行动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三联动行动”,建立由一把手负责的领导组织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本机构的任务清单、落实账单、负面清单,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三联动行动”的工作机制,将相关工作指标要求进一步细化,纳入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将检查评估的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和医师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并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公示,强化对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完善常态化督导落实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实施“三联动”行动进展情况的检查,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等级评审、医师的定期考核、诚信记录等挂钩,奖优罚劣,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同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不断发掘和树立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的先进典型,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氛围。鼓励各区和各中医医疗机构创新医疗服务模式,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

  五、完善信息上报。市中医管理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中医医疗机构按季度上报“三联动”行动进展情况。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中医医疗机构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本季度进展情况(见附表)书面上报。其中,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报市中医局,其他医疗机构报管辖区卫生健康委,各区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上报市中医局。

  联系人:诸远征  穆倩倩  王欣

  联系电话:83970059

  电子邮箱:zyjyzc@bjtcm.gov.cn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