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决算公开
2023年度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对外交流部、技术合作部。无下属单位。
2.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我市中医药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事务性工作;收集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中医药方面的学术信息,开展有关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中医药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主办或承办有关国际会议和展览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单位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76.63万元,比上年增加411.79万元,增长88.5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74.16万元,比上年增加409.60万元,增长88.17%。
1.财政拨款收入874.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4.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4.71万元,比上年增加353.55万元,增长76.66%,其中:基本支出182.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46%;项目支出631.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4.14万元,比上年增加409.60万元,增长88.17%。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责增加,新增中医药综合统计、中医药技术合作交流等项目;二是本年在职职工新增3名,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5%;卫生健康支出支出806.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99万元,下降27.8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99万元,下降27.87%。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计划招聘3人,经费按全年测算,其中2人实际入职时间为9月。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06.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2.39万元,下降7.18%。其中:
“中医药”(款)2023年度决算806.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2.39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2.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88万元减少8.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84万元减少8.84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紧日子”要求,无因公出国(境)任务,未组织开展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4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紧日子”要求,本年度无公务招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此项经费预算,也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方面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