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为全市中西医结合工作提供人才支持,我局举办了北京首届西学中高级研究班(以下简称“西学中班”),目前已完成一年的理论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自2012年6月起,进入为期两年的临床学习阶段。为保证临床学习阶段顺利实施,提高学员中西医结合临床和研究能力,现就加强临床学习阶段管理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及四个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临床学习阶段时间从2012年6月到2014年5月,共2年。临床学习以师承制学习方式为主,实行半脱产制,第一年跟师临床每周不少于2天,临床自主实践每周不少于半天。第二年在继续临床学习的同时,开展适宜的科学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临床学习阶段须至少发表2篇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学术论文。2013年7月前完成开题报告并开展结业课题研究。
二、落实临床学习“双导师”、“三册”制度
根据专业为每位学员配备“双导师”:临床导师和论文导师,由我局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共同颁发聘书。临床导师负责指导学员中医临证,由北京地区的著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担任。论文导师负责指导学员开展科研、撰写学位论文,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符合条件的导师可以兼任。
学员在临床学习过程中应认真做好“三册”记录:随诊册、试诊册和学习心得册。“三册”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随诊册为跟师临诊医案记录册,可附加自己的注释等,全年不少于500个医案;试诊册为学员独立的中医临证医案记录册,应附导师批改意见,全年不少于60个医案;学习心得册为临床学习的综合记录册,可记录导师观点经验、典型医案、自己临诊体会、读书心得、中西医结合研究思路等,每月不少于1000字。
三、落实临床学习“过程指导”制度
加强对学员临床学习的过程管理,由班级、临床导师所在单位(以下简称“带教单位”)、研究生院和我局四个层面,按月、季、年开展过程指导。西学中班分成3个小组,由组长每月组织进行学习交流,相关问题由带教单位负责解决。研究生院每2月组织全班开展导师直接指导会,对学习进行总结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由我局或研究生院每季度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由学员、导师、带教单位、学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专家指导组共同参加,进行临床学习经验交流、取长补短。
四、建立临床学习“三级考核”制度
学员临床学习期间将实行严格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三部分。
季度考核由研究生院会同导师与带教单位进行,主要考核学员的出勤情况、“三册”记录、参加学术活动等,以督促学员更好地执行学习计划。不合格者及时通报我局,并由研究生院指派负责老师进行约谈,限期改正。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
年度考核由研究生院负责。考核内容除季度考核的内容外,还包括中医理论综合考试以及对其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的考核等,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
结业考核由我局会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结业考核包括中医临床能力考核、科研设计和结业论文考核,同时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通过考核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申请学位。
五、落实临床学习“管理责任”制度
我局会同研究生院,共同组建西学中班临床学习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临床学习方案,做好教学管理与考核工作。聘请专家组成临床学习专家指导组,定期对学员临床学习情况进行指导并协助做好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做好临床学习日常管理和学习督导工作,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临床学习进度和考核成绩等;掌握带教落实情况和学习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努力探索西学中班的办学模式及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律。
带教单位负责导师推荐、学员临床学习考勤等工作,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学员的日常管理。培养单位应保证学员的临床学习时间,包括临床跟师和学术考察等,避免工学矛盾。
各位导师应保证带教时间,采取适宜的方式进行临床讲授,使学员能尽快形成中医临床思维,提高带教质量。各位学员应对临床学习期间个人学习和导师带教资料(包括声音、影像等)进行良好的保存和整理,并采取“访学”等形式多跟师、多临床,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学术讲座、学术沙龙、专题学术考察以及研究生院定期组织的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以拓宽眼界,开拓思路,相互切磋,共同提高。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