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3号)规定,我局已完成了北京市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现依据石景山区卫生局、西城区卫生局关于申请认定陈有明、郭浩两位同志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按照石景山区卫生局、西城区卫生局呈报的陈有明、郭浩两位同志申请的“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现将两位同志行医情况公示如下:
陈有明 男 46岁 1986年9月至1996年在石景山区石景山医院中医骨科
郭 浩 男 61岁 1986年5月至1989年4月在西城区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中医科
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受理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受理部门: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
邮 编:100010
受 理 人:朱德新
联系电话:64007339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