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科[2010] 37 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0]1号)转发给你们。《通知》的附件《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请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进入“科技教育司”的“教育管理”页面下载。
同时,将2010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相关文件可登录北京中医药信息网(http//www.bjtcm.gov.cn)下载。
请各项目主办单位,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并在项目结束后10日之内,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上报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2010年12月31日之前,将国家级项目总结、市级项目执行情况表及总结,报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我局将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骆永玲
联系电话:84036775(传真)
邮政编码:100010
附件:1、《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2010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