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项目一:冬病夏治三伏贴技术服务
1.完成2025年度冬病夏治三伏贴方案编制工作(含技术规范培训方案、科普推广宣传方案、数据平台管理与建设方案等)。
2.完成全市统一的2025年冬病夏治三伏贴技术规范、培训教材和相关科普宣传资料的编/录制等工作。
3.完成本市16区及经开区的区级骨干1500人次以上培训工作,完成各级医疗机构不少于8000人次的三伏贴技术规范培训。
4.加强“2025年三伏贴医疗机构信息报送系统”和管理平台的建设,基本实现三伏贴管理信息的医疗机构-区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三级资质备案审批、数据报送汇总、三伏贴各类文件资料下达,以及医疗机构各类问题反馈解析等工作。
5.完成全市各区、医疗机构、贴敷制剂机构等总结数据的上报、汇总及分析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及相关数据表,及时报送委托机构。
6.完成项目的各项考评,分析满意度情况。
项目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导
1.开展 “十四五” 工作进展调研,制定调研标准,出具调研报告。
2.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评价工作,推广遴选标杆,建立问题清单,推广经验借鉴,完成评价排名。
3.组织四大工程融合升级思路研讨会,聚力中医药基层能力迭代升级。
4.开展中医健康小院项目督导工作,组织项目单位交流与互鉴。
5.开展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与交流,提升中医药基层师资能力。
项目三:中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制定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工作方案。
2.召开全市17个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中医健康管理项目工作部署会暨培训会。
3.组织专家对全市17个区中医健康管理项目的督导考核。
4.根据督导考核结果撰写督导考核报告。
项目四:基层中医药数据监测分析服务
1.在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网络平台信息支持和基础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和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完成相关中医药监测数据填报的工作部署;
2.开展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服务数据填报的指标培训和解读;
3.召开年度基层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会议,反馈基层中医药服务情况。
4.完成北京市基层中医药监测信息建设维护和数据核定工作。
项目五:基层中医药非药物疗法专项培训服务
1.组建针对肥胖病及过敏性鼻炎的跨学科专家团队,编制本项目工作方案、培训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完成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层中医非药物疗法临床专业骨干的推荐遴选,完成不少于1000人次的基层骨干遴选及培训。
3.根据项目要求,以“中医非药物疗法体重干预与管理” “中医非药物疗法过敏性鼻炎干预与管理”两个子项目展开。每一子项目学员均不少于100人次。
4.组织完成“中医非药物疗法体重干预与管理”、“中医非药物疗法过敏性鼻炎干预与管理”两个子项目的培训,每一子项目的培训学时均不少于32学时;培训满意度≥85%,考核通过率≥90%。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四)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五)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六)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七)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八)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九)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经费(万元) |
项目一 | 冬病夏治三伏贴技术服务 | 10 |
项目二 |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导 | 37 |
项目三 | 中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5 |
项目四 | 基层中医药数据监测分析服务 | 5 |
项目五 | 基层中医药非药物疗法专项培训服务 | 15 |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9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或U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电子刻录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项目响应文件”字样。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李老师,联系电话:55532905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