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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群众诉求回应辅助办理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5-11-19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为高效回应人民群众有关中医药服务的咨询、建议和投诉,分析群众对首都中医药服务的期盼和建议,推动北京市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群众诉求回应辅助办理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完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群众诉求回应的辅助办理,对群众诉求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定期形成报告,研判群众诉求趋势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群众诉求回应的质量和办理效率。

完成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严重违反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请单位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在中医药服务政策与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研究能力,有与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合作经验;

(五)能够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首都中医药事业有一定了解。

五、商务评审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遴选报价不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3.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合格;

4.对遴选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项目经费

以财政预算批复为准,预计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3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应保证将遴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完整、清晰展示),刻制为光盘或存储至U盘。请于2025年11月23日前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群众诉求回应辅助办理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5553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