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我局决定继续开展北京中医药传承“双百工程”。拟在全市范围内确立一百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两百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其学术经验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培养周期为三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老师确认范围
“双百工程”指导老师、国家级优才库等专家,详见附件1。
二、指导老师条件
1. 愿意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2.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在临床一线工作,每周门诊不少于三个半天,能够保证带教两名传承人并完成带教任务。
3.能够承担面向全市中医药人员的公开课授课(或课件制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指导老师的确认工作。要求由主管领导牵头,具体部门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并填写《北京中医药传承“双百工程”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
2.请及时与本单位受邀专家联系,在专家自愿及单位认可的前提下,填写《北京中医药传承“双百工程”指导老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3)
3.请申报指导老师的专家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15年11月9日下午4:00前报送至我局科教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yj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1.继承人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2.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从北京中医药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刘 刚 刘骅萱 王会玲
联系电话:65250460 83970028 83970016
报送地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100053),中环办公大楼B座6层607室
附件:1.北京中医药传承“双百工程”指导老师名单
2.北京中医药传承“双百工程”负责人信息表
3.北京中医药传承“双百工程”指导老师申报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