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等程序,现对北京市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
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意见形式向市中医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应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附件:北京市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拟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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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