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不断丰富中医药学术传承内涵,传播中医药文化,我局在实施好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三名”传承工作室建设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北京中医药“三名”传承工作室陈列室(以下简称“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各级各类科研院所、各级各类中医药教学机构、各类中医药企业、中医药博物馆均可申报“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
(二)陈列室专家与类别
“三名”陈列室的专家应为已故的20世纪以来的中医药名医、名师、名家,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威望高,现存文字、医案、实物、影像等资料藏品较为齐全,并已获得过我局“三名”传承工作室立项。其中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现存文字、医案、实物、影像等资料藏品非常齐全的可建A级陈列室;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现存文字、医案、实物、影像等资料藏品较为齐全的可建B级陈列室;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建C级陈列室。
(三)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与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三名”传承工作室中医药专家具有密切渊源关系或有传承工作基础。
2.申报单位有明确的“三名”陈列室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效、经费预算。
3.申报单位能够提供明确的“三名”陈列室场地及办公用房,能够具备开展藏品管理及陈列展示的陈列用具、模型器具、办公家具、计算机及上网设备和多媒体播放及展示设备,确保能在政策和经费方面对陈列室项目建设给予保障、支持。
4.申报单位能够配备“三名”陈列室所需的管理、研究及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北京中医药“三名”陈列室建设指引》要求,保障“三名”陈列室的研究、展示、宣传及推广等工作的开展。
5.“三名”中医药专家生前工作机构或居住地在外地的,可由其生前工作机构或居住地提出申请,在外地建设“三名”分陈列室。
二、申报和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请建设“三名”陈列室示范单位应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三名”陈列室建设方案,包括:(1)建设目标;(2)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3)年度建设计划;(4)保障措施。
2.“三名”陈列室展览大纲,包括:(1)陈列室名称和前言;(2)各部分标题与说明;(3)展品与辅助展品说明;(4)陈列室特色;(5)结束语。
申报单位应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基础建设,并将以上申报资料(统一填写附件2)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评估研究所(北京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邮寄材料应在封面注明:中医药“三名”陈列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zyybzh@126.com。
(二)项目评审
由我局组织专家开展中医药“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项目遴选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示范建设项目名单。
(三)项目公示
评审结果经我局研究决定后,在局官网(http://zy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铜牌。
(四)项目建设
项目经我局发文正式立项后启动陈列室建设,建设标准参照我局已印发的《北京中医药“三名”陈列室建设指引》进行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应定期开展“三名”中医药专家传承演讲、诊疗演示、弟子义诊、盖章售书及藏品捐赠等活动,建设成动态的、可活动的、可持续的“活馆”,并鼓励社会资本及机构广泛参与陈列室的建设与发展,以扩大“三名”陈列室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应做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陈列室展陈工作,推动“三名”线上陈列室展示平台建设,并与中医药数字博物馆有机结合,让北京及外地公众可以线上随时了解各“三名”陈列室的布局、内容及特色,平台内容应体现故事性、传承性,充分宣传和展示中医药专家风范和特色文化。
(三)“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应与其它中医药文化活动相结合,便于参观学习和传播,可考虑与本单位中医药文化体验馆、非遗中心、博物馆等共同建设或整体布局,并与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有机结合,构建北京中医药文化旅游“三名”陈列室专线,让“三名”陈列室成为北京中医药特色文化活动传播链上的明珠。
联系方式: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评估研究所(北京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 陈萌58811409 17801003972
郑鹰58811488 13661232993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刘骅萱83970030
附件:北京中医药“三名”陈列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