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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25年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与成果评价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5-02-11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承担2025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评审、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等。

(二)承担2025年度到期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的成果评价工作,包括建立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成果评价规范与流程、对具体项目进行成果评价,以及对优秀成果宣传与推介等。

(三)协助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与科技相关的学科团队建设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基层学科团队、中西医结合研究所、重点学科等。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六)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七)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八)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九)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光盘1张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2025年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与成果评价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刘老师    55532878

附件:响应文件(模板)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