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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25年北京市中医医师定期考核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5-03-05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1.核实医疗机构、医师信息,定期考核业务水平试题组卷,为2026年医师定考做好准备;

2.组织建立中医(专长)医师、“西学中”人员出题专家库,召开专家座谈会、咨询会等,明确出题思路、大纲,完成2026年中医(专长)医师、“西学中”人员医师定期考核试卷审题、命题、组题相关工作。

3.完成2026年度北京地区藏医、蒙医医师定期考核试卷审题、命题、组题有关工作。

四、申请要求:

(一)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 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 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 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八) 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九) 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十) 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7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或U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电子刻录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2025年北京市中医医师定期考核项目”字样。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毕老师,联系电话:55532873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