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应全面了解北京市中医药发展基本情况,梳理“十四五”工作取得的经验亮点,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发展对策建议,为编制北京中医药“十五五”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北京中医药“十五五”中医药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研究。
四、申请要求:
(一)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 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 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 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八) 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2025年11月30日之前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 3月10 日至 2025年3月12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应保证将遴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完整、清晰展示),刻制为光盘或存储至U盘。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材料应在封面注明“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5553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