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在京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中医药行业协学会、社会组织等。
三、工作任务:
(一)编写一部北京中医药老字号名录;
(二)起草完成《北京中医药老字号保护现状》;
(三)举办一次北京中医药老字号专题展览。
四、申请要求:
(一)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二) 申请单位应具有完成该项目需具备的工作条件和能力,应当提供机构简介及近三年类似项目的完成情况介绍。
(三)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专业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以及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四) 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组织经验和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五)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六) 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七) 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拾万元(¥:100000.00,含税)。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1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储存到新的U盘中。(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文件U盘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北京中医药探源工程-老字号专项”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一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江老师,联系电话:55532882
九、其他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