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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5-04-08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京中医药科字〔2025〕37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逐级推优、统筹兼顾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共遴选确定2025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08项(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经验传承类四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按照《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确保师资水平、培训时长等,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1.项目执行前管理。主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前2周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www.tcmcme.cn)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具体举办时间、举办场地、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授课教师等。经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方可执行。

2.项目执行中管理。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均采用 二维码签到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 项目管理系统申请获取动态二维码,完成课前、课后扫码并填写电子满意度调查问卷后获得对应学分。项目主办单位应对签到学员进行严格管理,一人一码,杜绝代人扫码签到现象。

3.项目执行后管理。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后2周内登 陆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  目执行现场照片、项目执行情况说明、学员学分统计表等。项目执行单位应对学员签到进行严格管理,上传获得学分学员人数不得超过会场核定人数的120%,否则视作该项目学分无效。

三、根据北京市卫健委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统一要求,本年度面授项目可以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如有特殊情况改为线上形式举办,需在项目举办前2周向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提交书面申请,审核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需加强全过程管理与督查。

四、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评估,结果定期公布,并作为学分审验及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依据。

五、本年度项目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六、2025年度公布项目可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系统(www.tcmcme.cn) 查询。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蔡海燕 申文 赵玉海

联系电话:64010910  55532881

附件:

1.2025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

2.2025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术活动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