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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5-05-08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推进档案的全生命周期基础管理,提升档案资源质量,我局拟进行档案核查整理及数字化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三、项目任务

完成2024年新增文件资料梳理、分类、归档、存储、目录、数字化等工作;完成1998年—2023年已归档的历史档案实体、目录的数字化工作;完成其他历史库存文件的分类,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完成档案的整理工作。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申请单位具备档案鉴定、整理、数字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近三年档案、文件服务业绩;

(五)申请单位应当提供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六)项目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档案服务相关工作经历、培训、职业技能资格等;

(七)项目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北京、天津或河北的机构;

(八)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九)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相关资质者优先。

五、商务评审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遴选报价不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3.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合格;

4.对遴选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项目经费

预算金额限价:人民币58.8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应保证将遴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完整、清晰展示),刻制为光盘或存储至U盘。请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5553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