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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评估和“十五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编制研究课题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5-05-22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北京市完成情况评估、北京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应全面了解北京市中医药发展基本情况,梳理分析国家、市级“十四五”中医药发展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以及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分析评估“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内容的实施进展、取得成效、面临的问题和经验总结,形成评估报告。

研究编制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中医药发展规划。在评估“十四五”时期全市中医药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十五五”时期北京市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对照国家以及全市工作要求和部署任务,提出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中医药工作发展思路、主要目标指标,研究提出战略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创新举措等,形成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中医药发展规划草案。

四、申请要求:

(一)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 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 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 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八) 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2026年12月30日之前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50万元。(以预算批复实际金额为准)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 5月22 日至 2025年5月26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应保证将遴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完整、清晰展示),刻制为光盘或存储至U盘。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材料应在封面注明““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评估和“十五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编制研究课题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5553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