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药科字〔2025〕14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二类)立项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同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任务书
各单位应尽快根据《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二类)建设要求》(附件2),填写《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二类)计划任务书》(附件3)(以下简称《任务书》),同时根据《任务书》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28年11月。《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签章后于2025年12月12日前报送我局,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lzyyxmgl@163.com。
二、加强过程管理
1.各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应按照2025年市对区转移支付“中医药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管理年项目”任务说明要求,保障项目经费落实。
2.各单位建设团队应尽快与一类建设单位相关团队沟通协调,建立协作共建机制,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指导和协助建设团队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预期建设成果的顺利完成。同时,积极协调财务部门落实匹配及自筹经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对经费使用的要求,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
4.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等,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相关建设内容的指导和审查。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刘 楠、赵玉海 010-55532878
北京中联中医药项目管理与评价中心:
陶有青 010-58650017 顾晓静 010-58650015
北京市中医药研究伦理委员会:
关梓桐 010-58650089
附件:
1.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二类)立项名单
2.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二类)建设要求
3.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二类)计划任务书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