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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26中医医疗机构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遴选公告

日期: 2025-12-18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1.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数据的个性化统计分析服务,包括机构级别、类别、所有制、服务方式、经营性质、诊疗科目、有效期等多种信息。

2.北京市内各卫生健康委审批的所有中医类机构的个性化统计分析服务,包括机构级别、类别、所有制、服务方式、经营性质、诊疗科目、有效期等多种信息。中医类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如下几类:中医医院(含中医综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其中中医专科医院包括肛肠医院,骨伤医院,针灸医院,按摩医院及其它中医专科医院,民族医院包括蒙医院、藏医院、维医院、傣医院及其它民族医院,另外还包括中医门诊部,中医综合门诊部,中医专科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等。

3.提供北京市中医诊所备案的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包括北京市各区中医诊所备案的数量和各区分布等。

4.提供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的总量和各区分布情况统计服务,中医类别医师多机构执业人员的数量统计分析等服务。

5.提供其它中医类别机构和医师的数据统计服务。

6.依据北京中医管药理局的数据统计服务要求,及时高效提供统计服务。

四、申请要求:

(一)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 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 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 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 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八) 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九) 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十) 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以合同约定期限为主。

六、项目经费:

2026年9万元。2027、2028年原则上不超过9万,实际经费以预算批复为准。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材料应在封面注明“XXX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毕老师,联系电话:010-55532873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