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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26年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6-03-10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承担2026年度北京市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检查,包括建立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年度监督检查机制、指标体系、工作流程等,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进行技术核查。

(二)承担2026年度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审核,包括修订中医药临床研究备案信息审核标准,优化备案信息审核程序,定期组织专家审核等。

(三)协助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与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如专家论证、资料审核等。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二)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并能够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五)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六)申请牵头人及团队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2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签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应保证将遴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完整、清晰展示),刻制为光盘或存储至U盘。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及光盘(U盘)各1份,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2026年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55532878

附件:响应文件(模板)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