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6〕5号)等要求,经区级自评申报、市级复核后,遴选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2026—2028年周期)北京市拟推荐名单(见附件)。为接受社会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6年5月19日至5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来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邮编:101160)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