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医学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加快继承整理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中医药骨干人才,我局决定开展第七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并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第七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指导老师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相关要求(附件2)开展指导老师的遴选、推荐工作,不可超额推荐。待指导老师遴选确定后,我局将组织开展继承人选配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请被推荐指导老师本人于2026年6月1日登陆申报平台(https://shenbao.itcm.com/)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下载打印申报表(附件3),于2026年6月12日(周五)下午6:00前将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扫描版上传至申报平台,推荐单位应同时将《第七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登录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s://zy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
联系人:刘骅萱 赵玉海
联系电话:010-55532880
邮箱:lilysouth@126.com
2.技术支持
联系人:赵灿 18632166480
附件:1.第七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
2.第七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
3.第七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
4.第七批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