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政字〔2022〕5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更广泛地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北京市中医药条例》的相关规定,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参加过中医药知识培训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的,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但针刺、 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应当由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按照《北京市西医医师学习中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西学中培训(850学时)并考核合格,取得“西学中结业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和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的要求,鼓励西医学习中医,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