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药科字〔2026〕9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7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课题予以公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任务书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尽快组织本单位立项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后,填写《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课题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并根据任务书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至2029年12月。任务书应于2026年11月12日前通过北京中医药科教管理系统(https://kjxt.itcm.cn/)上传电子版,经网上审核同意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并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项目办公室。
二、加强过程管理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课题过程管理,指导和协助课题组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预期工作成果的顺利完成。同时,积极协调财务部门落实匹配及自筹经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对经费使用的要求,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
2.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课题的学术指导,保证课题完成的质量,提升课题组成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3.各单位伦理委员会在临床试验类课题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督,保障课题研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涉及人的(包括利用可辨认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生物医学类研究项目,申报任务书前应经由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本单位未成立伦理委员会的可以委托外单位伦理委员会或北京市中医药研究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
三、经费说明
区属机构第一批项目经费将于2027年提前下达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请各区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保障本区立项机构经费使用。其他机构第一批项目经费将在2027年预算批复后由我局拨付。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
刘楠、赵玉海 010-55532878
项目办公室(北京中联中医药项目管理与评价中心):
陶有青 010-58650017
顾晓静 010-58650015
北京市中医药研究伦理委员会:
刘强 010-58650089
技术支持:
杨老师 18612313252
附件:1.2027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课题名单
2.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课题计划任务书(模板)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